软件界面类质量标准

包含软件界面(GUI)的外观产品,应提交产品的六面视图:主视图(包含主图形界面)、后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;以及 界面的变化状态图。

1. 主视图应该是含有主图形界面的产品视图;

2. 视图拍摄时,镜头应当正对着产品的中心部位;

3. 视图应当背景单一;

4. 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(即黑白打印时,也能清晰显示产品的轮廓);

5. 视图应当避免强光、反光、阴影、倒影、衬托物;

6. 视图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;

7. 图片大小不得小于3厘米 × 8厘米,并不得大于15厘米 × 22厘米;

8. 各视图的比例应当一致,且投影关系相对应。

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(示例一):

1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:带有图形界面的手机

2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: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手机文件的清理

3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:在于产品的图形界面的交互

4.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:主视图

主视图
俯视图
仰视图
后视图
左视图
右视图
界面变化状态图1
界面变化状态图2

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(示例二):

1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:带有图形界面的电脑

2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: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手机文件的清理

3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:在于产品的图形界面的交互

4.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:主视图

主视图
俯视图
仰视图
后视图
左视图
右视图
使用状态参考图1
使用状态参考图2
使用状态参考图3
使用状态参考图4
界面变化状态图1
界面变化状态图2
界面变化状态图3